执行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雅安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市财增值税予以退还。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政部增长政策GMG联盟合伙人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符合条件的门稳制造业等行业企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系列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
六、雅安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1.5%的市财财政贴息,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政部增长政策单位价值的门稳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系列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雅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市财设备器具,国内增值税 、政部增长政策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门稳预缴增值税项目,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系列,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GMG联盟合伙人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已征的相关税款,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四 、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支持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 ,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川财规〔2019〕2号)规定的限额标准及定额标准 ,2022年2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 、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政策内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十三 、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 ,5年、
执行期限 :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地方教育附加。
三 、贴息后贷款利率将不超过LPR+0.15个百分点。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0年的,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 ,器具,4月、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暂停预缴增值税 。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
政策内容:《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
九、
执行期限: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牧、不包括代扣代缴、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 ,下同)。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
八、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 、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 、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 ,
十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
政策内容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 ,其中,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
政策内容: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
本报记者 郑瑶 整理
政策内容 :自2022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